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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11月02日 星期一

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管理费竞投”并非唯一选择

丁慎毅
《工人日报》(2023年11月02日 05版)

据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来,广东中山繁华热闹的兴华中路二街因管理费引发争议。今年8月~9月,该夜市结束“免费摆摊”历史,开始实施管理费竞投方式,数名摊主称管理费竞到七八千元,其中1号摊位月管理费以1.26万元竞出。摊主直呼“价格太高了”。该夜市所在的东凤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收费管理,是为让夜市经营更加规范、解决环境卫生问题,且除了老摊主,还有不少人有进场摆摊需求,因此最终采取了公开竞投的方式。

夜经济不仅延长了消费时间、拓展了消费空间,更创造出丰富的消费场景。近年来,各地出台方案促进夜经济发展,通过“引摊入市”、规范流动摊档的管理等举措,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优化了社会治理,也让人们的生活更丰富美好。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23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2023年全国夜游市场规模将达1.57万亿元。

夜经济规模变大,相应配套服务也要跟上。伴随夜经济而来的交通、噪音、环境污染、用气用电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应管理成本有所增长,也可以理解。但是,这笔增加的费用应该由谁出、从哪儿出,不同的思路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相关部门在治理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时,要疏堵结合,通过更好的管理服务,将客群“引进来”的同时让其愿意“再过来”,甚至带人过来,实现反复消费和增长消费,从而为附近商圈引来更大客流量、进一步拉动区域消费增长,这么做也会进一步提升城市吸引力,增加税收。

夜市人流量大、摊位供不应求,于是通过竞投的方式来确定管理费,这可以说是市场行为,但如果完全依赖自由竞价,未必科学,也未必是好事——摊主在成本增高又要追逐利润的双重压力下,会不会降低产品质量?会不会诱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问题?如果有摊主因为入不敷出而无奈退出市场,那么反而可能不利于夜市的发展。运营有深度,政策有准度,服务有温度,方能让夜经济释放持久热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广州出台的培育夜市先行区的措施中,明确支持商圈、商业综合体、品牌企业、平台企业、金融机构、媒体等市场主体组建夜间消费联盟,通过资源整合为企业夜间经济赋能,同时提出“打造社区微夜市示范点”,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单位,限时限地举办“小而精”的微夜市活动,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逛夜市。深圳近日发布2023深圳夜间消费地图,增加了“夜猫属性”人格测试环节,将人格测评游戏结果与消费地图路线相联结,帮助参与者更好地了解自己,读懂深圳的夜。这份“地图”还全面整合深圳市夜间城市消费信息,形成了“测评-游玩-获取优惠信息-消费体验”的完整出游链条。这些创新举措的效果,应该比摊位竞价好得多。

总之,繁荣夜间经济,要结合当地的文化和资源,要在活力与秩序之间、管理与服务之间、民间自然生长与行政有意规划之间,寻求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增强营销和推广,提高游客体验和满意度。如此,夜经济才能得到更好呵护,走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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