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声 明
本人雷隆(身份证号:362202199209146114)与江西源泉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关系已解除。即日起,江西源泉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不得使用本人赣水安B(2018)0014234证书。
公 告
本人谢肆保(身份证号362222197001074816)于2010年12月30日后自动放弃高安市宏伟包装有限公司原有股东身份,该公司所涉及债权债务在2010年12月30日前已进行清算,现因该公司另一股东无法联系到,所以无法办理该公司注销手续,自公告日起该公司与本人无关。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
崇仁县时装模特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1024MJD2424598),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崇仁县时装模特协会
2023年11月9日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尚校:本院受理原告董宝雄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22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啟虎、杨成全:本院受理原告陈英、金维萍、金卫宝诉王啟虎、杨成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23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王啟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陈英、金卫宝、金维萍借款40000元、逾期利息6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叶火根:本院受理余正明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4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文新:本院受理陈从发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4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韦义有: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元应诉被告韦义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韦义有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重庆德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明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2023〕皖劳人仲裁字422号),因你公司无法送达,本委于2023年9月15日在《法治日报》进行了公告送达,于2023年11月1日由仲裁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你公司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51)62663119。
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文敏:本院受理原告严龙儿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支付赔偿款合计58000元;2、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刚:本院受理原告赵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给付购物款2476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智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润美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智通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3)苏1112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上海智通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润美醋业有限公司货款13090元及利息(自2023年8月2日起,以本金1309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8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28元,由被告上海智通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谭正友、谭正强、谭正新、谭兰英:本院受理(2023)川1921民初1066号原告陈汝清与被告赵群华、谭玲玲、谭金龙、赵怀珍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偿还其亲属谭正富(已故)在原告处的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因赵怀珍离世,你们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且除公告外方式均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8日午9时30分在通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四川恒远晟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8日早上8时左右,张加雄在你公司承建的永善县黄华镇连接雷波县卡哈洛乡金沙江大桥的锚锭工地上被槽钢砸伤右脚。2023年8月28日,张加雄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经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同年9月4日予以受理。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你公司发出《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因无法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公司认为张加雄受伤不是工伤,公示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工伤认定办公室提供张加雄受伤不属工伤的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公司承担举证不力后果,届时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公 示
南昌县公安局现公示田万里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黄雨婷,账号6221804270000104805,应返还金额1574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6222620290007340129,户名:田万里),详情请咨询18007001245。
南昌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