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农民工讨薪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2年3月至6月,我们6名来自安徽的农民工在南京某区的精装修批量房施工工地做架子工,薪资约定每天400元,工程完工后经班组长与挂靠的施工单位结算,尚欠我们工资4.8万元未发。
2023年1月,在区劳动监察大队的介入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在欠薪工资表上加盖印章,工资表载明未付工资4.8万元,分两次发放,第一笔2.4万元由建设单位发放,第二笔2.4万元由施工单位发放。
因建设单位已经履行了第一笔工资支付义务,目前尚欠施工单位的第二笔2.4万元未付。请问:我们可以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要求履行支付义务吗?如果施工单位以没钱为借口逃避履行工资债务,我们该怎么维权?我们可以请检察院帮我们吗?
南京 庞先生
为您释疑
庞先生您好!
首先,根据你们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达成的欠薪工资表约定,由于建设单位已经按约履行了第一笔工资支付义务,那么剩余第二笔2.4万工资的支付义务就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此你们可以向施工单位要求履行余下的工资支付义务。
其次,在施工单位以没有支付能力逃避工资债务情况下,你们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则可以按照法定计算标准,即从起诉之日算至施工单位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另外,你们也可以依法向其对应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获得司法救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机关对损害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也规定了:“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同时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支持起诉职权的依据。农民工由于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困难,在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其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完全符合支持起诉的对象范围。 而一旦获得诉讼支持,就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加快维权的诉讼进程。
再者,当你们进城务工人员感受到通过诉讼难以获得有效赔偿时,可以在支持起诉的同时提请司法救助。
近几年由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欠薪问题频发,导致农民工上访、诉讼不断。通过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增强执行力度,同时对农民工群体辅以司法救助金补助,在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时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 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