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宁波安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本委鉴定,你单位被鉴定人陈育林于2021年10月13日所受事故伤害,其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已作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赣市劳鉴2023年2841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玖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1月19日
公 告
江西浔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祝桂林向我局提交请求对其本人于2023年3月11日在你公司承包的信丰县润达国际环球港项目工地从事泥工工作时,在搬运脚手架过程中被脚手架砸伤一事进行工伤认定,该案已受理。经过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工伤认定文书后均无法达到有效送达目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信人社工伤举字[2023]第199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于接此通知后10日内对该工伤认定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及举证。
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颜渤海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3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谢洪宝,账户:6217001070014611905,应返还金额695000元,户名:李明阳,账户:6217000890009826304,应返还金额12146元,户名:贾霖祥,账户:6217000350010950742,应返还金额87853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31461700000746950,户名:颜渤海)。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肖婷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河北烽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60117012010234841,应返还金额99862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14837908276243,户名:肖婷)。
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谌秀花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冯宇麟,账户:6221802400024293019,应返还金额129479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17866500001549696,户名:谌秀花)。
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吴建红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邵玉宝,账户:6214831006724329,应返还金额260691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28482316114202961,户名:吴建红)。
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邓海波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广州市永历通商贸有限公司,账户:44050140030500000892,应返还金额12163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21804210000400068,户名:邓海波)。
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公 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雷国英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有7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李红女,账户:6228490018000786871,应返还金额61429元,户名:刘乐,账户:6217000130066641985,应返还金额2497元,户名:孙伟洋,账户:6215580409002935855,应返还金额67063元,户名:赵可秀,账户:6222081208007049682,应返还金额19202元,户名:覃琼英,账户:6227073351428074,应返还金额13747元,户名:陈洪瑞,账户:6228450380040042212,应返还金额26691元,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6225887901010948,户名:雷国英)。详情咨询0791-86787110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1月19日
营口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陈文胜: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营口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营仲裁字(2021)第170号裁决书。限你方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期满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营口市学府路101号
电话:0417-2990808
营口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9日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华:本院受理(2023)川1921民初2306号原告伏大光与被告吴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吴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伏大光支付劳务费、材料款161506元,并从2023年6月9日起以161506元为基数按照3.65%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被告吴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伏大光支付材料款7000元,并从2023年6月9日起以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紫阳县同富成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李波生:本委受理申请人朱家明、胡胜富、刘前水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十劳人仲立字[2023]521号、522号、523号),申请人请求:支付朱家明工资2000元、支付胡胜富工资4000元、支付刘前水工资8000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到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武当山仲裁庭(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草店路2号,办公电话:0719-5662376)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四川福科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7月5日下午17时40分左右,代忠奎在成都桥路大修段--内六线K203+774+748崩塌落石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工地从事钢筋工工作,其正在井里绑钢筋时,脚下的木方突然断裂、代忠奎不慎摔倒受伤。2023年10月19日,代忠奎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经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同年10月26日予以受理。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你公司发出《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因无法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公司认为代忠奎受伤不是工伤,公示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工伤认定办公室提供代忠奎受伤不属工伤的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公司承担举证不力后果,届时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9日
九丰稳同瑞昌重水及低氘保健水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M9OHA4TyGRN3HYsrUi4SA 提取码:63j6
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联系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七研究所”晏工,联系电话:0791-85996892;
联系邮箱:2480033458@qq.co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同上。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