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 织密扎牢生态环境保护网
《工人日报》(2023年11月21日 04版)
近年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责任担当。该院依托“检察长+河长+林长”机制,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今年以来,检察长组织开展巡林、巡河9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联系会4次,研究解决溪沟治理、林木保护等问题6个。
立足检察职能,构建多元保护。办理涉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104件,批捕6人,起诉36人。依法督促违法主体开展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增殖放流40.18万余尾,补植复绿317亩,相关单位缴纳生态修复金、惩罚性赔偿金、期间功能损失费173万元,针对违法占用河道、遗留矿山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重点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跨区域协作配合,与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一起企业违法排污公益诉讼案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仁怀市法院、古蔺县法院及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意见,共同筑牢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网。(王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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