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银行卡“赚钱”受惩处
《工人日报》(2023年11月21日 04版)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毛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经一审宣判,毛某某获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现判决已生效。
今年2月,毛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资金流转,意图赚取对方许诺的好处费5000元,并先拿到了500元。经审查,毛某某将1张银行卡提供给网络诈骗人员用于违法资金流转,共计流水101万元,非法获利500元,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遂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毛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吴祖娟 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