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南昌市西湖区大数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3MB1H80175P)依据西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拟向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分别移交至南昌市西湖区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南昌市西湖区政务服务数据局,债权债务全部由南昌市西湖区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担、负责。
南昌市西湖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11月26日
注销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0945P)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1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通信楼303房间,联系人:魏锴,电话:62069908。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6日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汪天财:本院受理原告汪老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邵佳欣:本院受理原告张冬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杭州海睦沙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许方浓、王鑫飞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891-3892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
公 告
杭州德胜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传林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901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1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
公 告
杭州元易网络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章熊涛等4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926-3929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四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
公 告
杭州朝戈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家祥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4764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月23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兴家园商铺50号长河街道仲裁派出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3350号
王镇:本院受理原告吴姣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1、判令婚生子王子睿由原告抚养;2、被告支付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生活费暂计12000元,教育、医疗费暂计3000元,限1个月内付清,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活费暂计每月1000元,于每月15日前支付,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止,逾期支付的,按每日50元支付违约金;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
玉红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008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湖南勤工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QEYF29H
公司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西外环路66号融冠乐城B7号楼304室。因你单位失去联系,现再次送达本《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玉红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008号)。
我局已于2022年9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玉红人社监理决字〔2023〕第00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作出1.支付汤曦、陶兴玖等附属工程44名农民工工资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叁佰零陆元整(¥1282306.00元);2.处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于2023年9月27日公示送达)。要求你(单位)在收到该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支付汤曦、陶兴玖等附属工程44名农民工工资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叁佰零陆元整(¥1282306.00元),并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缴至富滇银行玉溪分行处。同时本机关告知了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原罚款数额,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单位):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1.支付汤曦、陶兴玖等附属工程44名农民工工资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叁佰零陆元整(¥1282306.00元),2.并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加处罚人民币贰万元(¥:20000)缴至富滇银行玉溪分行处。并将相关处理结果、支付凭证等书面函告我局。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作放弃。4、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人:喻垠龙、张正廷,电话:0877-2039887或17387724340,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8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6日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创研工贸有限公司遗失银行预留的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金溪县丰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3610270091265,声明作废。
姜裕良、祝玉琴遗失坐落在玉山县六都乡吕家源村千塘组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21)玉山县不动产权第0052976号,面积分别为:385.23平方米、19.77平方米,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