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对企业和劳动者都适用
据《工人日报》报道,两年前,甘肃木工黎强在陕西某项目工地干活儿时受伤,建筑公司只愿赔偿3万元,于是他选择走法律渠道维权。仲裁开庭时,仲裁员主持双方调解,涉事公司不同意仲裁调解支付15万元,一个月后,仲裁裁决其赔偿黎强24万元。日前,黎强拿到了全额赔偿款,“心里终于踏实了”。
对黎强来说,这个赔偿结果无疑是个惊喜——康复出院后,他本想让公司“赔偿4万元得了”,可对方“最多给3万元”的态度让他下决心要打官司。没想到,这个选择竟然让他拿到了远超预期的赔偿。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诉诸法律维权,最后结果远超期待,这并非少数人的经历。有法律援助律师表示,有的劳动者遇到欠薪或者工伤赔偿问题,觉得打官司麻烦,想着私了“赔点钱算了”,有的则选择不理性维权,逼迫企业解决问题,但实际上,很多时候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不仅可以实现合理诉求,还能以合法、有力、有效的方式实现。一纸生效裁判文书,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法律“管”,并且“管得住”,企业若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劳动者忍气吞声或者过激维权所实现不了的。
不仅如此,走法律程序维权,还是全面实现诉求的重要途径。获赔的数额比预想的翻了数倍,并不是劳动者捡了幸运或者受了偏袒,该不该赔、赔多少,在法律上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实践中,有的劳动者本身的诉求相对简单,这与其不了解法律、不会运用法律有很大关系。比如,看似只是简单的“欠债还钱”,其背后可能还涉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对这些事由,劳动者都可以依法索赔。
上述案件某种角度上也折射出一些企业的歪脑筋。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可能劳动者一开始的诉求金额并不大,事实也相对明晰,但企业就是要耗下去——要么能拖一天是一天、赖掉一个是一个,要么利用劳动者不懂法,让其知难而退。一旦劳动者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无良企业往往会“算盘”落空、得不偿失。
诸多案例表明,不少劳动者在了解法律和证据意识等方面仍然欠缺,不是把打官司想象得太难,就是把维权想象得过于简单。一次诉讼可以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劳动者更清楚地知晓自己享有哪些权益,当权益受损时可以寻求哪些合法途径解决。进而言之,依法维权的过程也是劳动者涵养法律素养的过程,也有望由此影响身边的人一起学法用法。
对于企业来说,提高法律素养同样重要。超出预料的赔偿不是吃了亏、倒了霉,而是一次及时、深刻的警示——法律面前,不要心存侥幸、耍赖皮,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可能“代价”加倍。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在给自己做加法。这一点,对任何企业和劳动者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