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工人日报》(2023年12月1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天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
据悉,该基数数据既用于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也用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通知,2023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天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直接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基本养老金。
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满15年。趸缴时,月基数按照9016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