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奖励打造优质企业发展梯队、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发挥“链主”企业主导作用
郑州26条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葛慧君)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围绕打造优质企业发展梯队、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加快创新发展、数智转型等9个方面,明确了26条措施,助推郑州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
在打造优质企业发展梯队方面,《若干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头雁”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且战略性新兴产品营业收入占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库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至5亿元的电子信息关键制造业企业(传感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计算、5G、北斗)、新材料企业(不含铝基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增长5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若干政策》还加强对项目建设、数智转型和创建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其中,对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项目,项目竣工后,按照不超过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省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为推动“链主”企业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若干政策》提出,对“链主”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链主”企业全部采购或委托加工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供应链体系外的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链主”企业新增配套的全部采购或委托加工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若干政策》还规定了对专利产品产业化、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开拓市场、产业链协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及资金、用地、人才、环保支持等要素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