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推出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
《工人日报》(2023年12月21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有房可迁”、购房落户和招工落户业务可“跨省通办”……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公安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以下简称《新举措》),以更低门槛、更优服务为在吉创业和生活的群众创造良好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新举措》明确,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吸引有在城镇落户愿望,但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真正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吉林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在拟迁入乡村有合法宅基地的,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即可迁入户口。从省内首次暂住登记时间起计算,满足180天即可在省内现居住城市申领居住证。在省内已申请并领取居住证的,到省内其他城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即可直接申领新居住证。
根据目前该省暂住人口登记情况统计,符合原有政策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有217万人,实行居住证互通互认政策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有333万人,受益人员范围增幅达53%。新政可让更多外来流动人口享有居住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中高考、申请社会救助、医保异地结算、工商登记注册优惠等政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