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市民可按月全额提取公积金
《工人日报》(2023年12月22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日前,浙江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据了解,新市民、青年人在该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按照新规,我每个月可以提取3000多元用于交房租,感觉宽裕了不少。”今年30岁的“新杭州人”齐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租住的房子每月需要5000元租金,公积金可以灵活提取大大减轻了她的生活压力。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杭州还印发了《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与缴存职工一样,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