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缩短职工维权路
西安市高陵区成立劳动争议诉调中心
《工人日报》(2024年01月04日 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申美 记者毛浓曦)记者日前获悉,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针对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等特点,于2023年12月推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新模式,在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成立区劳动争议诉调中心,发挥好工会在化解劳动争议中的作用。
“进行裁前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劳动者的维权诉累。”高陵区劳动争议诉调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王朵告诉记者,劳动仲裁立案后,一些可调解的案件会交给劳动争议诉调中心,由仲裁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023年12月18日,西安市高陵区劳动争议诉调中心,一场劳动争议案件正在调解。涉案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各坐一张圆桌,来自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四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坐在另一张圆桌,调解员则穿梭在3张圆桌之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涉案双方的相互理解。
原来,2022年7月15日,王明(化名)在为用人单位跑运输途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右胳膊受伤。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为四级伤残、护理等级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因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未能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王明遂就工伤待遇等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用人单位亦就垫付的医疗费等提起仲裁反申请。调解中,各单位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仲裁及诉讼的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书。用人单位当日一次性向王明支付经济补偿等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