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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1月04日 星期一

江苏溧阳

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工人日报》(2024年01月0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王伟通讯员卢志坚韩刘)日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向社区矫正机构了解正在缓刑考验内接受社区矫正的卢某的表现。三个多月前,卢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8年,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人卢某承包了一工程项目的水电安装。2019年3月,卢某找到水电安装工组组长熊某找工人安装。2019年5月,水电安装项目完成,卢某却没有支付熊某等14名工人工资。2020年8月,卢某又承包了新的水电安装项目,拖欠安装工组组长陈某工资。2021年6月,熊某和陈某向市人社局举报卢某拖欠工资。市人社局的调查询问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共5次发至卢某家中,卢某仍不配合甚至躲到了外地。2021年12月,市人社局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卢某立案。卢某经家人劝说,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于2023年2月将该案移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卢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7.8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卢某已付清拖欠的工资,并自愿认罪认罚,该院提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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