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杭州曼特维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戴子堯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2809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6日9时1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公 告
杭州摩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水芳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2868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6日9时1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公 告
慕华优策(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邓兰妮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2841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6日9时1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寻亲公告
2009年2月16日在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北门桥旁发现弃婴一名,姓名张玲,女,现在15岁左右,身体特征:脸色苍白,不会吃东西。望上述女孩的生身父母见报后,60天内来我处认领。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0日
寻亲公告
2009年2月1日在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爱家乐旁发现弃婴一名,姓名张娜,女,现在15岁左右,身体特征:脸色苍白,不会吃东西。望上述女孩的生身父母见报后,60天内来我处认领。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0日
寻亲公告
2012年5月22日在抚州市东乡区新时代婚纱、儿童摄影旁的巷内发现弃婴一名,姓名党爱莲,女,现在16岁左右,身体特征:头发较长,体态较瘦小,瓜子脸,上身穿绿色带帽衣服,下身穿深色带红线条裤,脚穿黑色塑料棉鞋。望上述女孩的生身父母见报后,60天内来我处认领。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0日
寻亲公告
2006年12月12日在抚州市东乡区小璜镇山背村发现弃婴一名,姓名党春红,女,现在18岁左右,身体特征:脸色苍白,不会吃东西。望上述女孩的生身父母见报后,60天内来我处认领。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0日
公 告
十堰奥奇传媒有限公司:我委受理周峃、赵海洋、沈红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3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特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111号
四川省隆昌市石碾镇拱桥村6组59号的颜克霞:原告周启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送达公告
赣州市凌风服装有限公司:我局查处你公司赣州市凌风服装有限公司拖欠11名员工合计27104.28元劳动报酬一案,你公司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赣区)人社监令字〔2023〕81号)指令。经多方式与你单位联系未果后,现我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理决定书》((赣区)人社监理字〔2024〕3号)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觉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支付11名员工工资共计27104.28元,且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大街59号,电话:0797-4444599)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届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公告
江西粤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我局查处你公司江西粤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51名员工合计162675.74元劳动报酬一案,你公司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赣区)人社监令字〔2023〕79号)指令。经多方式与你单位联系未果后,现我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理决定书》((赣区)人社监理字〔2024〕1号)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觉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支付11名员工工资共计162675.74元,且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大街59号,电话:0797-4444599)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届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2023)川1112工受380号
申请人:周富廷;受伤职工姓名:周富廷;身份证号码:511112196605081712;用人单位:河南羌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高纯晶硅项目)钢结构安装工程(标段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标段三)]。我局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周富廷提交的关于周富廷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其他能够提供的举证材料。受伤职工及近亲属如有其它举证材料,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证据,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如下:
一、标的名称:
车辆两台,详见《拍卖清单》,车辆具体以现状为准。拍卖参考价:2.94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车辆维修、年审、续保、过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二、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安徽银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徽商银行铜陵杨家山支行:
账号: 1990001021000501208;
三、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6时前。
四、本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展示标的。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证件及交款凭证等,到我司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具体竞买要求见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
五、联系地址:铜陵市财富广场A座2106室。
联系方式: 朱经理 15256624928
0562-2805917
安徽银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