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筠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惟亦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胡琳莉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筠劳人仲案〔2024〕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5日15时0分在筠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滨河路口。电话0831-7724626),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筠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十劳人仲裁字〔2024〕17-23号
王雷(公民身份号码42080119*******4670):付恺宁等7人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十劳人仲立字〔2023〕530-53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 (十劳人仲裁字〔2024〕17-2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6日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083民初5152号
四川省隆昌市界市镇包家山村5组25号的陈富兵:本院受理原告舒腾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083民初5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舒腾利借款本金78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134号
四川省隆昌市石碾镇白鹤林村1组52号的王斌:原告李发强与你和代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117号
四川省通江县至诚镇尖山村5组7号的余秋里:本院受理原告程里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开丰村11组34号的蓝富成:本院受理(2024)川0521民初571号原告兰永秀与被告蓝富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欠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的维权支出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0分在泸县牛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住四川省泸县牛滩镇政府街75号附5号的程兴友:本院受理(2024)川0521民初569号原告雷远超与被告程兴友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款项3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5月30日起按年息14.6%计付至付清款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时0分在泸县牛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公 告
由江西泰和百盛实业有限公司发包、江西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泰和百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橡胶护套电源线项目已完工,我公司按规定已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6298059,公示日期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5日
江西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工程完工公告
江西省赣江监狱民警备勤楼工程现已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将撤出本工地,为保障各业务伙伴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凡与本公司就江西省赣江监狱民警备勤楼工程项目产生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请持有效往来凭证,依据本公告规定向我公司主张权利并予登记,逾期未登记,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
一、至2024年1月23日之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B栋2101室
四、登记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91-88333598
联系公司:中泰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泰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2月5日在中拍网络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机动车四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BB9888丰田小型普通客车,新BC6C33东云维特斯小型普通客车,新BA6R98林肯小型轿车,新BD9179大众小型轿车。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开始至全部车拍卖结束。每项标的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三、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月2日(工作日11:00-18:00)。
五、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26日至2月4日,在昌吉市青年南路华东公寓1号楼501室或者在中拍网络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完成注册进行报名(09:00-17:00)。
七、咨询:18999368892
八、报名方法:1、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或通过微信(号码18999368892)发送相关报名资料,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时每参拍一辆车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贰万元整。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线下转入,可以线上报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7时。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户名:新疆佳信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市支行行号:103885005012账号:30050101040008190。
3、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九、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不含机动车现有的号牌和商业保险
新疆佳信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