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撷英】加强社会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近日,2023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会暨年度社会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会上,专家学者对2023年度社会法领域焦点问题和社会法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点评,并对未来社会法学研究重点进行深入探讨,共同推进社会法学理论研究与创新。
2023年的社会法立法进展旨在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民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要战略任务。其中,慈善法的修改可以弥补社会保障制度基金短缺、服务供给不足和康复空白等问题,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还可以配合市场和政府等分配机制,有助于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拓宽保障范围和受益人群,能够通过聚焦特定群体的小切口,实现民生福祉大价值。同时,社会法立法仍存在理论供给不足的问题,建议学者加强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全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应做好范围界定与分类规制。应当正确理解新就业形态的定义,区分就业与用工维度、平台及其就业的不同类型,通过改革、完善和坚守现行法律应对平台用工对法律规制提出的挑战。为更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应当类型化区分规避行为、网约用工、劳务众包、自主经营、自由职业、网络展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并进行分类施策。例如,针对“规避行为”,要坚持事实优先、去伪存真;针对网约用工,强调“绕开关系谈保障”;针对自主经营和自由职业,要加强平台自治。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研究室主任 王文珍
新就业形态的一大冲击在于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失衡,导致出现风险承担的个体化、纠纷解决的个案化、去劳动关系化等问题。当前通过政策应对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失衡并未解决成本转嫁的问题,也未实现社会连带,传统预期被打破但并未得到重构。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可能的再平衡方案为,去劳动关系化而非去责任化,建议充分调动侵权责任机制和合同责任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风险和责任的可控性、社会的可负担性以及机制的有效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 范围
2023年社会法在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主要有四个新动向和新趋势:多地发布文件规范劳务派遣制度;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不认定劳动关系,但加强待遇保障;新就业形态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法律关系研究进入规范阶段;以“民法做加法”的思路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趋势凸显。我国应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时,要注意“移植”需谨慎、赋权需“靶向”、试点效果要做好评估,致力于构建新时代中国劳动法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娄宇
当前就业形态的变革对治理体系和劳动组织模式造成冲击。通过对新就业形态政策演进过程的梳理发现,一个契合中国治理逻辑的新就业形态法治体系正在孕育生长。构建中国自主的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既要吸收借鉴,也要在典型和非典型劳动关系之间进行扬弃,还要扎根现实。数字时代,寻找劳动法治的“知识增量”要对“劳动关系”的概念予以本土化、时代化的理论重述,用“劳动行为”的概念探寻和表达变革中的中国劳动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天玉
劳动合同法实施15年来面临诸多质疑和难题,无限扩张的规章制度和不断降低的程序要求、包薪制条款、奋斗者协议等现象均反映了劳动争议裁判口径的自治化趋势。未来应当立足于劳动法的双向视角,兼顾个体与集体、市场与社会。在批判性、建设性地讨论劳动合同法改革时,不能忽视既有的问题如何解决。同时,司法和立法完善更需要与时俱进的制度调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30周年,期待有更多关于劳动法的纪念、启蒙和制度推进。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沈建峰
(张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