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厉佳乐(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洋坑村61号):本院受理原告叶福洪与被告厉佳乐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10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如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孙英村一组134号):本院受理原告饶旭芬与被告黄如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3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腊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华春(户籍住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劳家埭村赵家舍):郑冬梅(户籍住址浙江省瑞安市潮基乡路头村):郑涵旭(户籍住址浙江省瑞安市湖岭镇路头村):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东莲与被告黄华春,郑冬梅,郑涵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1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公 示
本公司承建的赣江监狱监管综合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1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该项目人工工资已付清,现在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农民工专户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请相关人员在30日之内向南昌市新建区劳动监察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91-83705506
地址:新建区体育巷666号
庐山市白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文军、丁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梁秀芳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0181民初63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宏雨、李芳芳、荚秀斌:本院受理原告陆成兵、孙义秀诉你等中介合同纠纷【(2024)皖0181民初292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唐胜、许莉:本院受理原告孙佑白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0181民初38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惠明:本院受理原告黄玉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齐:本院受理原告岳文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尹文荣:本院受理原告王义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王义凤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案裁定准许王义凤撤回对你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218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业崇:本院受理原告夏仲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8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叶浩:本院受理原告郭文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2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杭州芯微影半导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恒荣传感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472号
四川省隆昌市普润镇广付村14组29号的曾德强:本院受理原告泸州市碗燃一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323号
四川省隆昌市石碾镇黑水凼村7组21号的薛理:原告渠县渠江镇博天酒水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泸县潮河镇后湾村七社13号的刘天云:本院受理的(2023)川0521民特105号申请人李林孝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宣告刘天云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下证件挂失
鹰潭市众力光器件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寻乌县吉潭俊文农资经销部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信州区苏氏牛排店遗失发票专用章壹枚,编号:3611000151761,声明作废。
丰城市孝恩堂商贸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971YWXL)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江西庐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1309280952J)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