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有规可依
秦皇岛为历史文化遗产打造“护身符”
《工人日报》(2024年02月09日 04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记者从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作为河北省首部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性保护管理的设区市政府规章,《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月1日正式实施,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近两年,河北省大力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认定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延续历史文脉。秦皇岛市历史文化深厚、人文资源集萃、建筑遗产丰富,现有1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已公布的历史建筑138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城市建设与建筑遗产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存在保护力度不够、保护责任人不能履行保护责任义务、历史文化资源未能充分得到传承发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规定》共6章33条,主要从普查认定、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同时,《规定》提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管理、以用促保、传承发展的原则,并从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利用举措,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当中,让城市和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老百姓在生活当中能够触摸到历史,感悟到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