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郑长久(户籍地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红星村朝阳沟屯12组):本院受理原告周朋诉被告郑长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35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郑长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原告周朋借款本金23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春均:本院受理原告杨章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23民初20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二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镇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段春兰、罗春均:本院受理原告何香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23民初117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二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镇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公 告
安庆市桥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孟求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卷号:(2024)怀劳仲案字第011号;因你(单位)无人签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开庭日期定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3点在安庆市怀宁县皖河路35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怀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尧刚: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1民初3124号原告赵贵祥、张峻德与被告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源帝澳投资有限公司、任尧刚、杨建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未付钢筋款476;346元及资金利息(从2016年5月10日《工程决算总价》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至付清本息为止);2.被告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多次垫支的诉讼费44;500元。因除公告外的其他法定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通知你们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兵商科技创业发展(浙江)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缪炳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013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西湘路39号浦沿街道仲裁派出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7176169。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2023)川1112工受300号
申请人:赵金成;受伤职工姓名:赵金成;身份证号码:510727196809102315;
用人单位:四川中能华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赵金成提交的关于赵金成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其他能够提供的举证材料。受伤职工及近亲属如有其它举证材料;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证据;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2024)川1112工受10号
申请人:余旭东;受伤职工姓名:余旭东;身份证号码:511112197308055336;
用人单位: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余旭东提交的关于余旭东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其他能够提供的举证材料;受伤职工及近亲属如有其它举证材料;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证据;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安徽省淮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MA2RBADY3G现我方已将埇桥区人民法院(2022)皖1302民初1602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对你方1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与詹少波;与该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也一并转让;请你方收到通知后立即直接向债权受让人清偿债务。债务人确认收到、知悉和认可该转让通知;并承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特此通知;本通知一经送达立即生效;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原债权人:宿州市埇桥区新一佳四部购物中心
债务人:安徽省淮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人:詹少波(公民身份号码:341182197111023012)
通知人:宿州市埇桥区新一佳四部购物中心
2024年3月1日
以下证件挂失
卢超星遗失南昌市万悦汇1号楼922购房票据壹份;声明作废。
万载县启华材料经营部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220539465;声明作废。
宜春市巨华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220538212;声明作废。
广昌县众合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030MA37XNAU01)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南昌市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所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21000042
7104;账号:1502206529300014610;声明作废。
石渠县农村远程教育办公室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3332MB0X9318XH;声明作废。
石渠县人才和退休人员服务中心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3332MB1A12344B;声明作废。
刘雯(身份证号:360103198310185462)遗失江西省公共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坐落: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13楼1单元1701;声明作废。
权利人:官细根、陈平英;坐落:丰城市新城区子龙路(子龙花园小区米兰苑)5栋3单元6层3-305室;产权证号:2008000400、200800003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权利人:官细根、陈平英;坐落:丰城市河洲街办龙泉路666号(丰城新力帝泊湾)10幢2单元12层2-1208号;证号:赣(2018)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00975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不动产权证;声明作废。
权利人:官细根;坐落:丰城市桥东镇观建村官家组;证号: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12747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不动产权证;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