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动态】江西农作物种子条例正式施行
《工人日报》(2024年03月0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王晓颖)日前,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江西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有世界上分布最北的东乡野生稻,建立江西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目前已收集各类农作物资源共5.5万份。《条例》明确,要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保护监测、鉴定评价和创制应用工作。鼓励农作物种子企业利用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发展特色种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农业强省和生态文明建设。
在提升育种科技水平方面,《条例》提出,支持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优良品种;鼓励构建育种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建设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等有力举措,推动农作物种子品种向“精专优”转变。
为做优做强良种繁育基地,保障国家种源供应安全,《条例》要求,良种繁育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用地、政策等要素向良种繁育基地聚集,对严重制约基地可持续发展的行为进行规范,并严格规范果树苗木种子的繁育与销售行为。此外,《条例》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健全举报和投诉制度。新增对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农作物种子等新业态的监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