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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03月20日 05版)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玉兰: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6734号原告龚兵与被告何玉兰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毅: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557号原告顺庆正祥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蒋才勇诉被告四川创美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才勇租赁费94480元。案件受理费2162元,由被告刘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果: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669号原告黄孝华与被告常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常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孝华借款14700元及资金利息,资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147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7日起,按起诉之日(2023年11月2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孝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5元,原告黄孝华负担1.8元,被告常果负担85.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娟、戚仕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交(巴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罗娟、戚仕明,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7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毅: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937号原告郑居财诉被告四川创美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刘毅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郑居财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赣州市南康区金牛家具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施春英诉你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康劳人仲案字[2023]第2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1月13日起解除劳动关系。二、限被申请人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柒万玖仟肆佰贰拾叁元叁角(¥79423.3) (分别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80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635.2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782.2元;4、停工留薪期工资3475.9元;5、护理费2100元;6、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南市章丘区潘王路以东,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十一号路以南,前枣园大街以西。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库房和危废库等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SMC片材,120万件汽车外饰件。

建设进度: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2023年5月竣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VU14_o1G4kXMchsIf_mFw

提取码:h4gf

(2)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本,请在公示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人:丁总 15550001092),欢迎社会公众来电查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本公示指定联系人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

收件邮箱:1555000109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03月18日至2023年03月29日,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济宁南天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6万吨造纸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济宁南天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6万吨造纸化学品项目

项目地点:济宁化工产业园(济宁新材料产业园)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面向公众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HMTJA3JAhAgvA8VdOLjOA?pwd=q7av

提取码:q7av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的居住区、文化区及农村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征求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对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的态度、要求及其他意见等。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联系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济宁南天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东升 联系电话:13805370169

济宁南天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以下证件挂失

邹青霞遗失身份证,证号:362330199210057128,声明作废。

江西星火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壹枚,法人:刘兵初,声明作废。

资溪县毅丰劳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壹枚,法人:黄俊,声明作废。

刘美风遗失太平洋保险公司执业证壹份,执业证证号:02000236110080002017024579,声明作废。

杨志刚遗失坐落在江西省丰城市泉港镇稂洲村洲上组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20)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153128号,宗地面积:82.16平方米,建筑面积:188.64平方米,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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