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充分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会力量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来看待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3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99名先进个人,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致力于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和谐文化,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筑牢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已达1.84亿户,企业5826.8万户,全国职工总数超过4亿人。如此庞大的社会生产单位和劳动者群体,其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来看待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体系。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需要发挥特色、优势,聚焦关键点、抓住着力点,下大力气持续做好这项工作。
要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共促和谐的思想共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各级工会要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把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近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完善以人才、知识、创新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激发广大职工聪明才智,使尊重劳动、造福职工在各类企业蔚然成风。
要履行基本职责,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从职工群众关心的点滴小事做起,把稳就业促增收摆在突出位置,聚焦职工普遍关注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突出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女职工等重点群体维权服务,积极适应发展变化,完善“普惠性+特殊性”维权服务工作体系,建好管好用好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巩固拓展双15工程工作成果,推出更可及、更便捷的服务,以维权服务促和谐。
要促进协商协调,找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最大公约数。一直以来,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全总和各级工会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动取得积极成效。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源头参与,积极推进“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为抓手,强化法律法规执行,以法治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要健全完善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在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对标先进、争当示范,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
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工会要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认真作答“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这一重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