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类和差异化考核
河南出台省管企业负责人考核新规
《工人日报》(2024年03月29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佳宁)近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南省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省管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进一步突出考核导向,细化分类和差异化考核。
在原有“一企一策”设置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补充规定》继续细化对不同功能定位企业的考核要求及重点。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承担培育国资特色产业链的企业、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任务的企业、承担安全保障任务的企业“个性化”设置考核指标,推动企业更好履行责任使命。加强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结果应用,企业因开展公益性业务影响经营业绩的,予以实事求是考虑,让企业发展惠及更多群众。
为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补充规定》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度考核指标方面,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考核,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国家安全保障任务较重的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基准值可在上年度完成值基础上适当下浮,推动企业优先完成专项任务。探索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考核指标,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控股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