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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03月29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康(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季宅乡黄放口村大街81号):本院受理原告叶耀军诉被告季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3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季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叶耀军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 2023年12月6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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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鸿景置业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根据诸暨鸿景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3月26日 股东决定,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减至25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联系人:何海腾 联系电话:15801803597

诸暨鸿景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902民初6223号

王泽东、杨维超:本院受理原告郑小丹与被告王泽东、杨维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6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阳:本院受理的原告龙靖雯与被告杨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6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902民初6636号

温全华:本院受理原告杨伦德、杨飞虎与被告温福林、温全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6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902民初7000号

李智勇:本院受理原告蒙洪兵与被告李智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7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邓喜容: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010号原告黄丽与被告邓喜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判决如下:由被告邓喜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丽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本案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邓喜容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夫: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033号原告任志建与被告陈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判决如下:由被告陈夫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任志建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本案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陈夫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建国: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052号原告熊光跃与被告罗建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判决如下:被告罗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5900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698元,由被告罗建国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寿程: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302号原告韩文东与被告朱寿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朱寿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韩文东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朱寿程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婷: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广爱与被告杨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7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902民初7714号

成都燕平丰商贸部:本院受理原告巴中市巴州区靓车地带汽车商务会所与被告黄耀文、成都燕平丰商贸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三楼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以下证件挂失

金溪县新江家电服务有限公司宜黄分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10260915232,声明作废。

万载县江和纸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09220524337,声明作废。

万载县江和花炮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09220521944,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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