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涉高空抛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03日 03版)
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卢越)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近年来生效的5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提升案件审判效果。
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有效回应了实践中存在的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把握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李某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案例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问题,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王某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的案例明确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盗窃油气导致发生火灾的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时构成盗窃罪的应择一重罪处罚;“刘某魁、孙某梅非法买卖枪支案”的案例明确审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不能唯枪支数量论,需要综合考虑包括枪口比动能等在内的案件各方面情节,合理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祁某华重大责任事故案”的案例涉及近年来发生的一起重大建筑物坍塌事故,明确对于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起最关键作用的首要责任人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心理期待;“吴某波危险作业案”的案例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这一新罪名的定罪标准,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罪名有效惩治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