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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4月06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06日 02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正琴(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南坑21号) 汪金莲(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南坑21号):本院受理原告马得林与被告刘正琴、汪金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64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光荣(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应庄垟村):本院受理原告厉善英与被告王光荣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49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282民初1605号

重庆鑫鑫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顺佳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鑫鑫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志德、王群、钟晨:本院受理的原告华波诉被告沈志德、王群、钟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沈志德、王群、钟晨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0208民初2364号

肖遥:我院受理原告吴海亮与被告肖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08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枣劳人仲裁字〔2023〕496号

东营宝岛商贸有限公司:李海霞、黎宗国、雷华运、黎佳宜、黎佳宇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枣劳人仲裁字〔2023〕49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枣劳人仲裁字〔2023〕496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枣阳市政法街原人事局四楼;联系电话:0710-6320758。

2024年4月6日

 

公 告

南康区龙锋家具厂(经营者古剑锋):本委已受理袁太亮诉你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加班费、赔偿金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康劳人仲案字[2023]第527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定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号楼劳动仲裁院一庭)开庭,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6日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唐永金(住四川省泸县太伏镇张枣村十社220号,公民身份号码510521196308285855):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1民初393号原告刘建强与被告唐永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唐永金限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刘建强借款本金7000元及利息(以7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付清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10元,合计260元,均由被告唐永金负担。(诉讼费与公告费原告刘建强均已垫付,被告唐永金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岳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马明锁: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岳阳信捷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马明锁、刘斌之间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仲裁案,由于〔2024〕岳仲字第21号《仲裁通知书》《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提示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文书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给你,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因违约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35150元;2.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上述文书送达后10日内你须按《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选定仲裁员,未选定的,由本会指定仲裁员。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湖南省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南路宜家花都综合楼12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依法缺席裁决。

岳阳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乐山市沙湾区林涵砂石经营部:根据我行与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买断信贷资产)》,我行已将对乐山市沙湾区林涵砂石经营部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472.61万元,其他费用3.5196 万元,合计776.2016万元)依法转让给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包括(2020)川1111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终本裁定文书:(2021)川1111执148号之一。上述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抵押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6日

 

公 告

贵州天润华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景乾银(身份证号:422601196606123977)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其申请事项为:认定其2023年4月29日在你单位承包的湖北省十堰市大洋五洲二期41#-59#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为工伤。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3月13日依法受理,因邮寄等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鄂0308工伤举证〔2024〕0002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书面证据材料提交我局,证明其是或不是工伤。如逾期未履行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人:温基琼 明俊 电话:0719-8791335

联系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销公告

鄱阳县谢家滩金贵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经合作社股东会决议,拟向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128MA365T733A),清算组由段周喜、王华荣、臧金贵、施冬梅、臧炳中、臧金贵任组长。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华荣 15907031328

鄱阳县谢家滩金贵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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