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海品(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宫乡仁宫彭湖村上龙门2号):原告刘远英与被告林海品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 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驳回原告刘远英要求与被告林海品离婚的诉讼请求。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厉佳乐(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洋坑村61号):原告叶福洪与被告厉佳乐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 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准予原告叶福洪与被告厉佳乐离婚。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喻真荣:本院受理周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既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亮、沈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岳群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3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兆金:本院受理原告孙有付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证据材料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 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敏、付佳佳:本院受理原告赵华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3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207号
郭堉群:本院受理原告蒋锃宇诉被告郭堉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01号
陈刚:本院受理原告索坪诉被告陈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 民初122号
江彩虹:本院受理原告苏阳诉被告江彩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承建的江西天然气管网工程赣州南支线(149#阀室-大余分输清管站-大余阀室)大余分输清管站土建工程施工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0月1日,完成了竣工验收,办理了项目结算。为了保障该施工项目的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将该项目相关合同和其他有效法律文件原件,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申报联系部门: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联系地址:新余市抱石东大道新澳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人:丁威13607900114 联系电话:0790-6233066
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 民初211号
四川省隆昌市普润镇广付村9组47号的钟平友:本院受理原告廖宗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083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廖宗玉借款本金1378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赣州市南康区盛福源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俊):本委已受理袁冬林诉你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康劳人仲案字[2023]第561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定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号楼劳动仲裁院一庭)开庭,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公 告
由江西省众拓石业有限公司开发,由江西省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省众拓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板材100万平方米项目已完工,我公司按规定已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7188967,公示期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5月7日止。
江西省众拓石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拍卖公告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8日10时至 2024 年5月9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5/08,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鑫迪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平顶山市海湾水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4月7日10时至2023年4月30日 17时止接受咨询。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17时。
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
咨询电话:17337555563
监督电话:0375-2862230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