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海上交通安全与预防船舶走私协同管控
海南出台办法规范自贸港船舶通航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08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赖书闻)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规范海南自贸港海上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秩序,促进海上交通安全与预防船舶走私协同管控,便利船舶进出自由贸易港,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办法》统筹了封关运作管控和船舶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双重需要,明确了非设关地锚地、停泊区的划定、公布和管理的要求;兼顾船舶航行国际化、便利化等需要,提出了船舶运输来往便利措施,简化了固定航线和固定水域船舶的报告管理要求。结合防控走私风险等需要,《办法》细化了船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行、停泊、作业的管理要求,规范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等行为,完善船舶通航全过程管理,筑牢防控海上风险的“防火墙”。
《办法》明确,涉海规划、涉海项目应合理避让航路、锚地等海上交通资源,统筹导航助航设施、监管设施等的配套建设;明确海洋工程、海岸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开展项目通航安全影响分析,配套建设海上交通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