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焦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2075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梦:本院受理原告张晴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进区嘉泽好婆媳食品超市、朱家铺: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富润达食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1421号
四川省隆昌市界市镇段家村8组36号的李宗春(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8203035718):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德志与被告李宗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28日15时在本院界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朱瑞婷:本委受理的您与芜湖福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限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2室)领取仲裁决定书([2024]镜劳人仲第098号),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公 告
上海凡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局于2024年3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员工汤万和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经过电话及EMS快递等多种方式多次联系均无法送达,已穷尽送达方式。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汤万和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芜工伤(2024)07153,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0日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浩(住四川省泸县云龙镇龙滩子村7组208号,公民身份号码510521200608040218):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1民初1993号原告黄明芳和被告李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泸县云龙镇云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阳生(住四川省泸县太伏镇青桥村8组4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521196712285857):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1民初2025号原告舒安清和被告张阳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泸县云龙镇云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廖正德:本院受理原告彭玉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10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自红:本院受理原告朱水英、曹信江、曹玉霞、曹小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103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艳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简道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66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送达公告
郭轩丞:本委受理的营口龙成珠宝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仲裁字(2024)第1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101号电话:0417-2990802)领取该裁决书,期满未取,视为送达。
营口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公 告
锦州市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本委鉴定,你单位被鉴定人钟文于2020年12月11日所受事故伤害,其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已作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赣市劳鉴2023年3430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玖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公 告
东莞市瀚鼎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瀚鼎节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经本委鉴定,你单位被鉴定人顾良红于2022年7月12日所受事故伤害,其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已作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赣市劳鉴2023年4597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捌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送达公告
赣州拓盛水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我局受理申请人温淳生与你公司工伤保险行政确认一案已结案,经过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工伤认定文书后均无法达到有效送达目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信人社伤认字[2023]第24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认定结论不服,你公司可在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信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以下证件挂失
上饶衫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11000233626,声明作废。
抚州宇萱货架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10270904127,声明作废。
高安市家和针织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09830535159,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