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问题主播的“还魂术”要有火眼金睛
近日,记者观看数十场网络直播发现,为了躲避监管,一些主播拥有多个小号,直播多选在晚上八点半以后,穿着暴露的服装跳舞,直言“想看福利就给我刷礼物”。对于这种借小号展示涉黄画面为大号引流的方式,平台并不容易识别。还有一些已经被平台封禁的主播,同样可以通过小号直播或者在其他平台“借尸还魂”。(见4月9日《法治日报》)
在神话故事中,哪吒有三头六臂,可以手持多件武器以寡敌众。在直播平台上,不少主播也有“三头六臂”,甚至狡兔三窟,凭借多个账号闪转腾挪,逃避监管。无论是问题主播利用小号发布低俗内容为大号引流,还是在大号被封禁后通过小号复出,均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甚至架空了平台的管理机制,会削弱其他主播对规则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的敬畏感,让互联网健康环境遭受污染。
问题主播的大小号切换自如、“长袖善舞”,指向了网络平台监管治理规则和机制不健全以及各平台监管治理标准不一、衔接不畅、信息不通等问题。
治理“魔高一尺”的问题主播,监管必须“道高一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直播平台等应建立全网、全平台、全账号联动治理机制,遏制问题主播的“分身术”“还魂术”,砍掉其“三头六臂”。
首先,平台要进一步完善主播行为管理规则,明确主播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封禁账号的具体情形及后续惩戒措施,如清零粉丝数等。其次,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建立问题账号查询系统,参照“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原则,对其注册人或控制人进行关联封禁,严防在其他平台“还魂”作恶。再者,有关方面还要引导网友提升对问题主播的监督积极性和参与度,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
当然,对问题主播的治理不能一棍子打死,可以建立分级治理机制——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长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对其他情形如首次违规、情节轻微、整改表现良好等主播设定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给其留出申诉渠道,保障封禁治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公平性。建立宽严相济的网络主播治理机制,有利于网络环境的治理,有利于直播业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