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活动
职工疗休养基地需能够提供健康检查、康复理疗等服务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1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赵思远 通讯员吴展豪)近日,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工会职工疗休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管理以及职工疗休养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使用办法规定,职工疗休养活动费用包括疗休养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诊疗费、疗休养意外险、公杂费等。其中收费景点控制在3个以内,参观学习费用不超过总费用(不含交通费)的20%。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企业行政福利费承担。
实施细则明确,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是工人疗休养院和广东劳模疗休养基地功能的补充和拓展。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的认定工作坚持立足功能定位,突出疗休养功能、利用社会资源,服务职工群众、坚持质量优先,严格准入条件、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管理的原则。认定的职工疗休养基地需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餐饮、活动接待能力,并且能够为职工提供健康检查、康复理疗、中医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
近年来,广东省总在全省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可使用工会经费补助为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每年不超过5天(含往返日)。今年1月~3月,全省各级工会新增投入3466万元,组织184批共计2.7万名职工参与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