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激励技术工人凭技能、靠贡献提高薪酬待遇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陈冬宁)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企业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企业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凭技能、靠贡献提高薪酬待遇的激励机制。
通知要求,企业工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近年来职工技能素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参照《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细化,特别要将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等内容加入其中,要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劳动竞赛的范围和层级、技能大赛的工种和场次,以及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的数量和相关奖励措施。
对于外资企业,通知明确,可结合企业特点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作出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安排。在对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上可灵活多样,培训方法上可采取全员普训与单项培训相结合,突出单项培训。工会要与企业共同协商签订具有企业特色的合同文本。
同时,通知要求全市企业要建立“实现多劳多得、技高多得”的薪酬激励机制,各企业工会要协商增加创新创效类成果奖励、技术技能类津贴补贴、各级荣誉类奖项奖励、学历提升类津贴补贴,形成“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让技能人才的“腰包”鼓起来。
此外,唐山市还将加大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中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力度,培养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唐山市提出,在2024年12月10日前,唐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百人以上建会入会企业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要达到60%;唐山市总对口企业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