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专项帮扶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1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由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青海省残联系统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8年)》日前印发,要求通过省、市、县残联系统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常态化落实帮扶举措,对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应享受的社会保障政策,推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政策。
据了解,青海实施专项帮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或特困供养政策、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持证残疾人。在专项帮扶工作中,各级残联系统干部密切联系交流困难重度残疾人,与帮扶对象或其监护人保持经常联系,做好心理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鼓励其弘扬自强不息精神,积极融入社会生活。
同时,青海各级残联系统干部入户走访探视帮扶对象及其家庭,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突出困难及迫切需求。对照当地困难重度残疾人应享受的社会保障政策了解相关情况,推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政策,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和反映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目前,青海残联系统已结合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全省“一学三促”活动,及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工作。其中,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还将该项工作进行扩面,帮扶干部范围由残联系统扩大至全州干部,使残疾人及时掌握惠残助残政策,让更多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得到专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