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井下危险作业区须设“电子围栏”
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时,“围栏”将发出声光报警或触发设备停机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22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今年3月以来,山西发生多起掘进机(采煤机)、破碎机伤人致死的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推进在全省煤矿井下危险作业区域设“电子围栏”,要求9月30日前全部安设、投入运行到位。
据介绍,“电子围栏”又称人员接近防护系统,是一种安全防护系统,通过精准人员定位、红外感应、机器视觉识别等技术手段,在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时,及时发出声光报警或触发设备停机。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掘进工作面、煤仓、密闭墙、带式输送机等井下关键危险区域。
通知强调,掘进机作业时要强化现场管理,警戒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其他人员必须与掘进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若掘进工作面只有单台设备作业时,可以只考虑单台设备的人员安全防护,如有多台设备协同作业时,人员接近防护系统必须与生产作业工艺相吻合,不得因多机作业时出现误报警,影响正常生产作业。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等粉尘、水雾、大型设备较多的特殊应用场所场景,建议煤矿使用能精准定位、性能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人员精确识别,保障人员安全。
通知要求,各煤矿主体企业组织制定安设计划,列出专项资金,于今年9月30日前在井下危险作业区域全部安设“电子围栏”到位、投入运行到位;在“电子围栏”完成安装使用前,必须加强井下危险作业区域的现场管理和人员管控。对不安设“电子围栏”,或者“电子围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又没有加强井下危险作业区域现场管理和人员管控,导致发生掘进机截割头伤人、扒爪伤人、采煤机截割头伤人、破碎机伤人等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煤矿企业、上级主体企业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