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30日 04版)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市场监管总局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总局本级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规程》就市场监管总局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相关工作责任进行明确。总局本级涉企信息应当按照“一数一源”“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进行归集公示。各相关司局应当建立健全本司局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机制,明确本司局信息归集路径和归集公示工作责任分工,及时、准确报送应归集公示的信息底数,发现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