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打造“阳光仲裁”
湖北规范仲裁办案行为
《工人日报》(2024年05月09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张翀 通讯员南诚 许兰波)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监督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一)》(以下分别简称《监督规定》《规范指引(一)》),通过加强仲裁办案指导,规范仲裁办案行为,助力打造“阳光仲裁”。
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多发、社会对公正公平、快捷便利调解仲裁需求不断增强的形势,湖北省人社厅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积极推进争议快调速裁、“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和“人社+工会+法院”裁调审衔接改革,广泛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创树金牌调解组织,加快构建预防在先、调解为主、速裁支撑、一站办结的争议治理新模式,依法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为切实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确保当事人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湖北省人社厅从案前合规、案后监督两个方面着手,通过出台《规范指引(一)》,统一仲裁受案范围等23个问题的裁量标准,规范仲裁自由裁量权行使,有效避免“同案不同裁”现象;通过出台《监督规定》,加强仲裁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完善仲裁案件核查以及纠错机制,强化仲裁员警示教育,切实保证仲裁廉洁公正。
湖北省人社厅将持续开展全省仲裁员、调解员培训,指导市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评查活动,推进《规范指引(一)》和《监督规定》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