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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一

“天价自行车”不该成为路上的“雷”

马涤明
《工人日报》(2024年05月14日 05版)

据5月11日《都市快报》报道,近来,某品牌自行车因为“天价”频上热搜——浙江温州一骑友不慎碰倒路边一辆倚靠着的该品牌自行车,被索赔3.8万元;天津一男子停自行车时碰倒一辆品牌定制涂装自行车,车主与男子就维修问题协商不成,一度报警,目前已委托律师走诉讼程序。

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自行车,稍有损坏动辄就是高昂维修费,这给大众带来的不适,除了“后果严重”超出认知,更有今后还“敢不敢出门上街”的恐惧:大街小巷到处是自行车,谁敢保证不刮不碰?

该品牌自行车从价格上来看,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了。有些人之所以没能主动回避或小心翼翼,一是因为这种奢侈品并不在专有场所或区域使用或摆放,且普通人也不易识别;二是,据说出事的该品牌自行车当时都处于“支撑不够牢固”状态而被人不慎碰倒。

在法理层面讨论,事件中的“注意义务”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而肇事者与车主双方,谁该更多承担民法中的注意义务,就成了焦点。法律问题比较专业,然而“法律亦不外乎情理”,首先,要求普通人识别大街小巷自行车群中的“奢侈品车”并提升注意义务,恐怕并不现实;其次,因为奢侈品车子一碰就倒,而让公众人人自我提升“免碰”能力,也不合理。本人看来,“免碰”的责任应更多地落在车主身上——把车子放在不容易被碰的地方,或是时时做好看守之责。交通出行难免发生刮碰,人流车辆密集的城市中更难避免。这个语境下再看这种“一碰就倒”、一倒就是近乎天文数字的赔偿,若是走在路上稍有不慎就可能“摊上大事”,可能会“人人自危”了。

一些国家要求超贵重物品、奢侈品的所有者,须自行购买无过错强制责任险,以防“赔不起”的不测。这种制度的设计,其实是基于富人承担更多社会公共责任,减少奢侈性、享乐性消费强加风险于弱势人群的双重考量。之前全国两会中也有代表委员建议,通过相关保险产品设计来解决“刮碰豪车”等带来的问题。如今又来了“天价自行车”的新问题,怎样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化解矛盾和风险,有关方面应该有所关注,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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