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炳光(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高沙外村74号)、肖利芳(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桢埠乡陈篆村香八寮118号):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平与被告叶炳光、肖利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88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
声 明
江西彩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生股权变更,自变更日起,公司发生的业务与原股东无关,原股东承诺公司变更之前无任何债权债务,并承诺变更当日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与变更后新股东无关,2024年5月7日之前,三个备案章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的纠纷,均与新公司股东没有任何关系。
江西彩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孟令广、邓道云:本院受理原告冯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22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霍邱县爱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志国诉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22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2805号
李观:本院受理原告肖丽萍与被告李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告
梁秀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天定诉被告梁秀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1082民初111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新华:本院受理原告何兴泽诉被告朱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4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新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何兴泽偿还借款161774.49元;二、驳回原告何兴泽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32元及公告费260元,由被告朱新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1124民初2120号
徐田:本院受理原告胡元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胡元斌请求:1、判决你方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你方负担。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九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公告
安徽万世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4年1月15日受理匡昌忠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一案,已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匡昌忠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本局以多种方式向你单位联系送达,均无法正常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宿州因工鉴定〔2024〕015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宿州市萧县凤城街道复兴路18号政务中心B座14层1443)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鉴定结论,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逾期未申请的,该鉴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查红琼:本院受理的(2024)川1923民初2047号原告苟永安与被告查红琼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调解或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仕波:本院受理的(2024)川1923民初2046号原告陈小利与被告王仕波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婚生子王鑫由原告陈小利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婚生子王鑫抚养费1000.00元至年满18周岁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琼英:本院受理的(2024)川1923民初2048号原告四川省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周琼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因按揭借款未支付借款本息被平昌县农村信用社扣划原告的保证金11289.03元,被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9%,从扣款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公 告
杭州杰贝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周小燕等4人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5175-517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