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一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6月1日起实施

《工人日报》(2024年05月18日 02版)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周子元)今天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日前,《条例》公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在会上表示,作为我国第一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例》以补偿为纽带、以激励为手段,坚持生态富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当地老百姓保护生态有益可得,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将保护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郭兰峰介绍,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已经走过了20多个年头,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是一个突破性的进展,标志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

据介绍,《条例》共6章33节。《条例》分三个方面,分别是财政纵向补偿,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区间横向补偿,即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政府间补偿以及市场机制补偿。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郭兰峰表示,多年来,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制定《条例》,就是要把这些制度稳定下来。《条例》能够让参与生态保护主体的预期稳定下来。《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区域之间合作。《条例》探索形成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希望流域涉及到的地方政府由“行政区域自治”进入“协商合作共治”。

据悉,《条例》完善和健全对重点区域和保护主体的长效补偿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为主,支持相关主体更好地履行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质量的义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将继续加大投入,根据补偿工作实际和考核情况,适时、适度提高补助标准,激励地方用好补偿政策,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落实机制,进一步细化《条例》规定,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