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钱可体验到“特殊产品”?北京市消协提示——
警惕“特供酒”“专供酒”宣传陷阱
《工人日报》(2024年06月13日 04版)
本报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杨召奎)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近期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特供酒”“专供酒”宣传陷阱。
北京市消协指出,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带有“特供”“专供”“内供”标签的产品,有着获取渠道特殊、独家供应、稀有等特殊属性。一些不法经营者也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特供酒”就是高品质、高档次的品牌白酒,误以为花小钱就能体验到“特殊产品”。但其实“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的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是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
北京市消协表示,“特供酒”的标识或宣传往往含有“特供”“专供”“内供”或含有党政机关等类似内容,如“XX牌内供酒”“XX 机关专用酒”等字眼,还可能使用与“特供”“专供”“内供”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字词及其拼音、英文、谐音等形式内容,皆为不法分子通过包装和宣传手段进行炒作,赚取不法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杜绝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