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严惩环评文件编制中的弄虚作假
本报讯(记者卢越)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在“环评造假”入刑第一案中,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人员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资质、签名等材料提供给无资质的人员,制作出虚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并使用,多人获刑。
案情显示,被告人林某鑫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先后注册成立了J公司、Y公司,专门出售“环评报告资质页”。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被告人靳某燕“挂靠”在J公司,收取“挂靠费”,但未实际参与具体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审核和签名。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在靳某燕等未参与任何编制环节,J公司、Y公司也未开展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情况下,伪造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签名,将加盖有J公司、Y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以每套3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谷某欢等人,谷某欢等人再加价出售给其他中介,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林某鑫以J公司、Y公司名义出售的“环评报告资质页”,供他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927份,获利79.91万元。
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有25份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存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隐瞒生态保护区等问题,所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被依法撤销,有关项目因此停产停业。
2023年3月26日,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林某鑫等4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对靳某燕判处缓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在依法办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