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公布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02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自《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各地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近日,应急管理部选取并公布6起各地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2023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群众举报,反映某煤矿隐瞒下井人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查,该煤矿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于今年4月奖励举报人256056元。
2023年12月,福建霞浦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霞浦县某松香厂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检验,该松香厂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霞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宁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霞浦县应急管理局于今年4月奖励举报人15000元。
其他4起案例涉及举报查处未依法开展安全条件审查,举报查处瞒报事故,举报查处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