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12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赖书闻)7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将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据了解,证书补贴标准分为初级(五级)800元、中级(四级)1300元、高级(三级)1800元3档。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此外,海南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等功能作用。
海南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海南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大力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