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从2016年试点版的328项缩减至2022年的117项,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全国一张清单”激发市场活力
2016年试点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事项328项;2022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事项117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达1.84亿户,同比增长8.9%。
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生动实践。
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的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调“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新时代以来,我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场“门槛”不断降低,市场规则更加透明,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清单事项缩减比例达到64.3%
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
何为负面清单?即“非禁即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张清单,从外资准入管理起步。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我国第一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实施,2015年向其他自贸试验区推广,2016年在全国推行。
这张清单,又被创造性地引入国内经济治理。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共列出328项清单事项,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8年12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此后,清单持续修订,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逐步成熟完善。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共列入事项117项,包括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
“从2016年试点版的328项缩减至2022年版的117项,清单事项缩减比例达到64.3%,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准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后,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旨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近年来实现经济稳中向好的关键一招。相比正面清单规定“可以做什么”,负面清单是一种更为开放、更加包容、更为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在专家看来,这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在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权限和措施,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将“自主权”赋予经营主体,实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18045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总量的比重从2019年的95.5%增长为96.4%。其中,民营企业5517.7万户、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
“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推进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实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这项改革不断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多举措让“全国一张清单”掷地有声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关键在于落实。刘俊海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全国一张清单”,因此要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经纳入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地方细化措施的监督指导,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为了给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也规定,有关政策措施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不得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也不能通过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交易等方式妨碍市场的公平准入。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性质严重案例及相关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
据介绍,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的同时,全面清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等,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负面清单制度还牵引带动了相关审批、投资、监管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有力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