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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7月18日 星期一

【法问】自家门口安装监控侵犯邻居的隐私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周倩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18日 07版)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与邻居李先生同住在一个平房院落内,我家住南房,李先生家住北房。我为了自家门外安全,在房顶上安装了一台监控设备,它恰巧能拍摄到李先生及家人出入房屋必经的通道及房门。

事后,邻居李先生认为我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侵犯了他及家人的隐私权,让我拆除安装的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并删除监控设备中储存记录的全部内容。

可是,我安装监控设备是为了自家门外安全,而且架设监控设备也是在自家房屋顶上。请问,邻居李先生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拆除监控设备吗?

北京 王女士

 

为您释疑

王女士您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您是为维护自身权益架设监控设备,那么监控设备的拍摄区域应限于本人居所的合理范围。但结合您的描述,监控拍摄区域已经涉及邻居一家的必经通道,而这并非公共通道区域,显然已经侵犯了李先生一家的隐私权。

因此,李先生要求您拆除监控设备并删除音视频信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您应该将架设在房屋顶的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并删除储存设备内保存的音视频。

随着电子设备的更新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通过安装摄像头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生活或房屋周边情况。在此也提示,自家安装的监控设备不能侵犯邻居的隐私权。邻里间要互谅互解多包容,妥善履行自己的义务,多换位思考协商沟通,在图自己便利时也多想想他人,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友善包容,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方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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