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补偿期限、提高补偿资金规模
云南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19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赵黎浩)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将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覆盖范围将扩大到全省六大水系,同时建立长江、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启动赤水河流域第二轮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据了解,云南与贵州、四川两省建立了首个长江流域跨多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3年推动签订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延长补偿期限、提高补偿资金规模。借鉴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经验,云南出台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了珠江流域省内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印发《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组织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5个州(市)政府签订补偿协议。2023年至2025年,省级财政和珠江流域5个州(市)政府每年按1∶1比例筹资1亿元实施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此外,云南还建立省级奖补机制,支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向全省拓展。为鼓励各州(市)在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流域等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修订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纳入资金支持范围。近年来,昆明、大理、文山等州(市)已在辖区内重点流域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