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牛小斌:本院受理的(2024)云0325民初2223号原告舒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李春艳: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春艳与被申请人乐清市虹桥丽源美容院劳动争议一案(浙乐清劳人仲案〔2024〕643号)因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李春艳送达仲裁决定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如下,本委决定:视为申请人李春艳撤回仲裁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宋丽萍:本院受理原告王家辉、王悦琪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自2022年2月起每月支付二原告每人1500元抚养费至二原告独立生活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2024)甬仲字第186号
鼎合创新商业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PPGN53):申请人宁波戈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鼎合创新商业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4)甬仲字第237号
浙江开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41870039P):申请人宁波松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开浦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黄邦胜、季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海德石化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油品储运销售有限公司、南京久源物流有限公司、黄帮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追加黄邦胜、季哲为被执行人,本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执异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黄邦胜为本院(2021)皖03执2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黄邦胜在5000万元范围内对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三、驳回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追加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3791号
孙少锋:原告李进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3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重庆玺兴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8月-2024年7月年度
股东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8月-2024年7月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张永兴,为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在公司任职职务为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对象
1.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香奈公馆6栋5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3年8月-2024年7月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由总经理向股东会汇报2023年8月-2024年7月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讨论并决议公司未来重大事项(含公司法人、公司高管、公司战略等)。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讨论并决议股东张环《退股申请》。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或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10点前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香奈公馆6栋506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凌波
电话:17784716072
(二)会议费用: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
内蒙古拓祥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肉牛养殖产业化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内蒙古拓祥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肉牛养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M3-qtLK93L6b7rIdStoQ?pwd=j5yj
提取码:j5yj
二、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黑圪劳湾村黑圪劳湾社,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群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拓祥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15947333333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黑圪劳湾村
环评单位: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波 15947077475
邮箱:631017195@qq.com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宏泰尚都南门底商5-4
内蒙古拓祥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