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运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工会九大: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新开端
●观点
工会九大在改革开放即将起步的历史背景下召开,标志着工会组织的全面恢复和重建,是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新的开端。大会重新定位中国工会的性质,厘清中国工会的职能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1978年10月11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会九大”)在北京召开。此次大会距工会八大已有21年,在改革开放即将起步的历史背景下召开,标志着工会组织的全面恢复和重建,是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新的开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第一,重新定位中国工会的性质,明确工会发展方向。在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视域中,工会是工人群众自己的组织,代表着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八大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对中国工会的性质、组织原则及历史任务进行了正确的规定。工会九大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支柱。自此之后,《中国工会章程》虽经多次修订,但此核心思想始终未变,代表着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
第二,重新厘清中国工会的职能,明确工会工作着力点。工会产生的根源就是对工人权益的保护。在《工会(工联)它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工会的直接任务仅仅是适应日常的需要,力图阻止资本的不断进攻,一句话,仅仅是解决工资和劳动时间问题。工会的这种活动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马克思认为,工会的直接任务或者说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职工群众对工会的强烈期盼和要求。在工会九大上,邓小平在致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还很落后,工人的福利不可能在短期间有很大的增长,而只能在生产增长特别是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增长。但是,这决不能成为企业领导不关心工人福利的借口,尤其不能成为工会组织不关心工人福利的借口。这是对工会维护职能的明确,中国工会的维护职能自此开始得到不断强化,成为工会工作的着力点。直至今天,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已被明确为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
第三,全面恢复劳模表彰,充分发挥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新中国的劳模选拔表彰制度可以溯源到20世纪30年代的苏维埃政权时期。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指出,奖励生产战线上的成绩昭著者,是提高生产的重要方法。此后,劳模评选和表彰逐渐广泛开展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劳模评选制度得到了全面推广和完善,劳模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创新的精神引领了社会风尚,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停滞后,工会九大着手对全国范围内多系统的劳模表彰进行恢复,大会开幕前,全总组织召开了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听取劳模意见;在大会上,邓小平在致词中明确提出,准备在明年召开工交、基建、农林、财贸、文教、科技战线的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大会。1979年9月和12月,分别召开了表彰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战线全国先进企业和全国劳动模范大会,表彰农业、财贸、教育、卫生、科研战线全国先进单位和全国劳动模范大会。劳模表彰制度的全面恢复对于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工人阶级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重新确立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指明中国工人运动的方向。“五四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意味着中国工人阶级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工会七大和工会八大,主题都紧密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会九大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会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重新确立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指出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华民族最革命、最坚决、最忠诚、最无私,特别能战斗的一支主力军,工人阶级的新任务是要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从此以后,中国工人运动一直被置于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正确方向之下,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工人运动的发展,也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