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
本报北京8月19日电(记者郑莉 郝赫)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仪式今天在京举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30名委员,聘期5年,将作为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外脑”,为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提供法律专业智力支撑和服务支持。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为新一届全总法顾委委员颁发聘书,并对充分发挥全总法顾委的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作用提出要求。
新一届全总法顾委由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社部、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12个成员单位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委员,17名社会法特别是劳动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地方法官、检察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担任专家委员,全总有关领导担任主任委员。
会议指出,全总法律顾问委员会进行换届,健全完善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全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法顾委委员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帮助作用,在工会参与立法重大项目,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探索新时代“工会枫桥”,推进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建会、管会、履职、维权上听取意见建议。要为委员发挥专业优势搭建平台,加强法顾委工作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委员及所在单位的法律服务作用,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会法律服务。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春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公安部副部长孙茂利、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等出席会议。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洪江主持会议。全总书记处书记、组织部部长王娇萍宣读聘任通知。全国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叶静漪代表委员发言。
全总法顾委成立于1981年,负责全总法律顾问和咨询工作。40余年来,法顾委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工会推动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制定修改,参与并妥善处理了一系列维护职工权益案件,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